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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安县医疗废物中转站补充设备采购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镇安县永乐街道办新城社区迎宾路近水楼酒店10楼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2月24日 10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1、《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2、《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2007〕51号);3、《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4、《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5、《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6、《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7、《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8、《财政部 国务院扶贫办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9、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10、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2、《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2007〕51号);3、《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4、《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5、《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6、《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7、《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8、《财政部 国务院扶贫办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9、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10、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合同包3(便携式过氧化氢消毒器采购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2、《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2007〕51号);3、《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4、《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5、《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6、《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7、《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8、《财政部 国务院扶贫办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9、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10、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合同包4(空调器、冷冻柜、双桶半自动洗衣机、垃圾桶采购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2、《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2007〕51号);3、《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4、《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5、《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6、《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7、《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8、《财政部 国务院扶贫办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9、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10、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供应商应为合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供营业执照,自然人的身份证明;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只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3.本项目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4.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3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或开标前六个月内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提供基本存款账户证明材料),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5.提供投标截止日前近一年内任意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任意税种),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6.提供投标截止日前近一年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7.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纪录的书面声明;8.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投标;10.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1.供应商应为合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供营业执照,自然人的身份证明;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只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3.供应商若为电梯生产制造商,须提供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电梯制造(含安装、修理、改造)B级及以上资质;供应商若为电梯经销商(代理商),须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电梯安装(含修理)B 级及以上资质,以及电梯生产制造商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电梯制造(含安装、修理、改造) B 级及以上资质;4.拟派电梯安装项目负责人须具备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电梯专业)。5.本项目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6.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3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或开标前六个月内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提供基本存款账户证明材料),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7.提供投标截止日前近一年内任意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任意税种),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8.提供投标截止日前近一年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9.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纪录的书面声明;10.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投标;12.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1.供应商应为合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供营业执照,自然人的身份证明;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只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3.供应商为经销商的应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经营备案凭证;供应商为制造厂家应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且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经营备案凭证;4.供应商提供所磋商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5.本项目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6.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3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或开标前六个月内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提供基本存款账户证明材料),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7.提供投标截止日前近一年内任意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任意税种),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8.提供投标截止日前近一年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9.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纪录的书面声明;10.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投标;12.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合同包4(空调器、冷冻柜、双桶半自动洗衣机、垃圾桶采购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应为合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供营业执照,自然人的身份证明;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只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3.本项目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4.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3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或开标前六个月内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提供基本存款账户证明材料),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5.提供投标截止日前近一年内任意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任意税种),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6.提供投标截止日前近一年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7.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纪录的书面声明;8.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投标;10.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注:1、购买磋商文件请携带单位介绍信、法人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近三个月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套,以上资料需加盖供应商鲜章。
2 、请各供应商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 的要求 ,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注册登记加入陕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