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b体育垃圾分类口号在国内喊了多年,但为何一直步伐缓慢?记者调查发现,垃圾分类链条要形成有效闭环,仍有不少难点有待突破。
据了解,长沙城区目前生活垃圾处理可以分为前端、中端、末端三级,分别对应垃圾收集、转运和处置三个环节。
其中,前端是由环卫工人和机械普扫后垃圾入站,居民进行分类投放,公共垃圾站、小区垃圾站的垃圾以“日产日清”方式集中运送到市垃圾中转场,大中小餐饮企业门店的餐厨垃圾由社会化公司集中收集,园林、果蔬、旧家具等由各区收集;
中端则是由市垃圾中转场集中压缩,再通过大型密闭式集装箱车转运到市固废处理场;
在末端处置环节,长沙生活垃圾目前以清洁焚烧为主、卫生填埋为辅,其中,来自全市大小餐馆、食堂等餐饮机构产生的餐厨垃圾已基本实现资源化利用。
从国内其他城市的试点经验来看,垃圾分类之所以推行多年而缺乏效果,其中重要的原因之一便在于分类、转运、处理三个环节彼此割裂。
“垃圾源头分类和处理终端配套可以说是垃圾分类的‘任督二脉’,其难点也正在这两头。”市城管执法局副局长胡刚认为,这“任督二脉”不打通,整个垃圾分类体系就无法建立,而只有形成有效的闭合链条,垃圾分类工作才能持续有效运转。“突破了这关键的两头,中端环节可以采取市场化手段,通过政府购买服务,企业使用专业车辆进行分类收集运输,相对容易解决。”
作为垃圾分类的主体,公众的参与度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垃圾分类的最终实施效果,也是衡量一座城市垃圾分类是否成功的重要标志。“习惯的改变不是一时半刻的功夫,需要我们久久为功、常抓不懈,但这也是推行垃圾分类的一条必由之路,无论如何绕不过去。”胡刚说。
记者走访一些前期探索试点的社区发现,知易行难成为居民对垃圾进行分类的普遍问题,不少受访居民表示“需要时间适应”。
咸嘉新村社区是全市较早开展垃圾分类的社区之一,记者在社区嘉文苑内看到,小区大门附近摆放有一台智能垃圾分类机,小区内也安装了数个旧衣物回收箱。此外,每个楼栋间都配备有四至六个干、湿两类垃圾桶,记者观察发现,小区虽然环境卫生整洁,但两类垃圾桶内的生活垃圾仍然属于混装状态,同时,一些垃圾桶已经破损。
“分类肯定有好处,但大家还是感觉在家里把垃圾分好几袋装有点麻烦。”小区郑孝阳老人告诉记者。当天,记者看到他手中拿着一个废纸盒和几个塑料瓶。“平时小区的老人闲着没事都爱收一些废纸空瓶,虽然卖不了多少钱,但也算是为环保出点力。”他说。
有垃圾分类意识,了解垃圾回收好处,但真正落实起来却有些为难——采访中,和郑爹爹想法类似的居民不在少数。
宁波是目前国内垃圾分类工作推进较快的城市之一。有学者对宁波市2000余户居民垃圾分类行为进行调查后发现,这些居民中愿意进行分类的比例高达82%,但其中实际能经常进行分类的仅为13%。除了对垃圾分类必要性的认知程度有高低外,是否知晓再生资源回收点、垃圾分类设施距离远近、社区宣传活动多少、奖惩并重措施的实施都是对居民实际分类行为产生显著影响的因素。
据长沙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指导中心有关负责人介绍,目前推行的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方式为四分法,也就是将居民家中生活垃圾分为易腐垃圾、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和其他垃圾。同时,每一类生活垃圾都有一定的投放要求,例如易腐垃圾投放时不能掺杂其他包装物、塑料袋、保鲜膜、烟头、洗涤剂等;回收垃圾中,废纸类应折叠好、压平整并避免受到污染,塑料瓶内应无残留液体,玻璃瓶应去除瓶盖、撕掉瓶身标签等等。
按照四分法投放方式,原来家庭中的一袋垃圾要分成四袋,再分门别类进行投放。这让多年来习惯了混装投放的居民一时间增加了不少时间和精力成本,仅仅依靠居民自觉自愿,难以达到推进效果。
目前,在大部分城市中,生活垃圾的分类投放要求仅限于政策引导层面,缺乏强制执行力和普遍约束力。但据记者了解,随着国家对生活垃圾分类的推进,一些更加刚性的要求和举措已经慢慢开始增加。
例如,在广州、厦门、银川等城市,针对生活垃圾分类出台了专门的规定,明确了相关政府部门机构、物业公司、垃圾产生单位和居民的责任,并对分类投放、收集、运输与处理进行了规范。在这些垃圾分类地方法规条例出台后,广州、深圳等地也已开展了专项执法工作,对未按要求进行垃圾分类投放的主体责令整改,或者开出行政罚单。
与此同时,也有专家认为垃圾分类投放和利用目前还缺乏上位法的规定,例如,在源头减量方面,包装物减量、一次性用品减量等这些问题,需要从国家层面上进行统筹,可回收物最终综合利用也需要全国性布局。
但可见的趋势是,垃圾分类的要求正在逐渐变得更“硬”。截至2017年底,国内已有12个城市颁布与垃圾分类相关的地方性法规或政府规章。
作为46个垃圾分类重点城市之一,长沙也陆续出台了《长沙市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实施方案》《长沙市生活垃圾终端处理设施区域生态补偿暂行办法》《长沙市生活垃圾处理阶梯式计费管理暂行办法》《长沙市党政机关等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行动方案》《长沙市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减量和“厕所革命”三年攻坚行动方案(2018-2020年)》等,并建立了相关议事协调机构。
居民分类意愿不强,除了缺乏强有效的约束力以外,与末端垃圾分类处理设施建设配套缺乏也不无关系。
“按照‘四分法’的要求,垃圾分类后要有各自的去处,但以前我们的垃圾处理设施不是按照分类的要求来规划建设的,分类处理末端设施还没有完全跟上。”胡刚告诉记者,目前长沙已经提出了建设方向,各区县(市)也正在加快项目上马。
但“补课”不易。在推进中不少区县(市)发现,由于“邻避效应” 凸显,相比其他类型产业项目,垃圾终端处理项目规划建设过程中面临的落地难问题更为突出。
所谓“邻避效应”,指的是当地居民担心垃圾场等设施对其身体健康、环境质量和资产价值等带来的诸多负面影响,对项目建设产生嫌恶心理而采取强烈等行为。英文中,邻避效应也被形象地称作“Not In My Back Yard”(“不要建在我家后院”)。
“易腐垃圾、大件垃圾、建筑装修垃圾要解决好末端处理问题,垃圾分类减量任务才能真正落地,这和前端引导分类投放应该是同步的。”芙蓉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指导办公室副科长周勇告诉记者,经历多番论证与协调,今年该区已经选定了位于东湖街道的一处空闲土地建设大件垃圾、建筑装修垃圾综合处置场,未来有望承接辖区内大件垃圾和建筑装修垃圾的资源化利用,生产再生砖、环保板材等。此外,易腐有机垃圾就地处理,目前朝阳农贸市场正在进行试点,但要实现全面推广还有待时间检验。
“垃圾分类工作过去的经验较少,这就要求各个部门之间形成合力,探索行之有效的方法。”胡刚说。
而不少国内政策研究理论认为,要解决“邻避效应”,除了在前期做好意见征求,在规划、建设、验收、运行、监督等环节严格依法依程序以外,政府部门也要加大信息公开力度,通过邀请居民代表实地考察等,科学回应合理诉求,以公开透明决策取信于民。
居民分类意识提升需要时间,那么如果生活垃圾在统一收运后,由专业公司进行二次分拣是否可行?
湖南仁和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简称“仁和环保”)在长沙从事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和资源化利用已经有十余年的时间。尽管垃圾中转和餐厨垃圾资源化利用项目都进展顺利,但在垃圾分类上他们也曾碰过壁。
2010年,仁和环保投资1亿余元,在市第一垃圾中转处理场建设了长沙首个生活垃圾分选项目。“当时采取的是流水线作业模式,主要是通过机械、人工对运到中转场的有回收价值的生活垃圾进行分拣,再卖给专门的回收公司。”仁和环保常务副总经理谢松告诉记者,当时项目在投产前经过了可行性研究,认为不仅于企业具有一定的盈利空间,也符合“两型”社会的发展要求。
可在实际运行中,他们发现,从“鱼龙混杂”的生活垃圾中进行分选的时间成本、人力成本非常高,拣选出塑料瓶等垃圾以后,面临着大量的清洗工作。“对于企业来说,这样的项目无以为继,最终分拣线关停,厂房也一直空置。”
从企业垃圾分拣项目的黯然退场不难看出,生活垃圾如果在前端——居民将垃圾扔进垃圾桶前未进行正确分类,待到达中端、末端环节后再次分拣,将会面临得不偿失的窘境。对于需要依靠盈利才能持续发展的社会企业来说,这笔经济账显然不划算。
这也从侧面印证了源头分类的重要性——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可以在最大程度上降低垃圾分类回收成本,是提升无害化、资源化处置效率的重要而关键的一环。原本具有较高回收利用价值的铝罐、塑料瓶等若未在前端进行有效分类,其最终价值将大打折扣。因此,真正构建起环环相扣的生活垃圾分类处置链条便显得尤为关键。(记者 苏毅 唐朝昭)